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葫芦岛第十四加油站占地面积1280m2,设有埋地卧式单层钢造油罐5座,站房1座,罩棚1座,库房1座,6台税控自吸式加油机,工艺管路和动力照明系统,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,视频监控系统,以及实体围墙等,本有效期内站内表设备设施、建构筑物未产生变动。
该站在的5座油罐中:4座20m3车用乙醇汽油罐,1座20m3柴油罐。凭据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》(GB50156-2012,2014年版)(以下称《规范》)第3.0.9条关于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的划定,其油罐总容积为90m3(柴油折半计入),属三级加油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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