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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本项目应凭据《构筑照明设计尺度》GB 50034-2013、《室表作业场地照明设计尺度》GB50582-2010的有关要求,在初步设计中补充美满各作业场所照度值。
(2)本项目投产后,建设单元应依照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治理划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用人单元职业病防治指南》的有关要求,成立健全职业卫生治理机构及治理造度。
(3)本项目应严格依照《工作场所职业病风险警示标识》GBZ 158-2003要求在能干地位设置布告栏,颁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造度、操作规程、职业病风险变乱应急接济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风险成分检测了局。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风险的工作场所、出产设备的能干地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注明。警示注明该当载明产生职业病风险的种类、后果、预防和应急措置措施等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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